上海健康医学院
休学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 | 学号 | | 学院 | | ||
专业 | | 班级 | | 学生类别 | | ||
学历层次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
休学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申请原因 |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 ||||||
辅导员 | 签署意见: 签字: 日期: | 所在学院 | 签署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
卫生保健部 | 疾病情况: 签字: 盖章 日期: | 后勤服务 中心 | 退宿情况: 签字: 盖章 日期: | ||||
财务处 | 缴费情况: 签字: 盖章 日期: | 学生处 | 签署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
教务处 | 签署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学校 意见 | 审批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
上海健康医学院
学生办理休学手续须知
一、政策依据
1.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
2. 上海健康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全日制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二、办事程序
1. 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基本信息和申请原因,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
2. 学生持申请表、休学申请书(A4纸大小、学生本人署名)、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患病学生提供)至辅导员及学院签署意见,辅导员及学院应审核学生身份及申请原因是否属实;
3. 学生持以上材料至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学生处和教务处签署意见:
(1)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学生疾病情况(仅限患病学生)及学生退宿情况;
(2)财务处填写学生缴费情况;
(3)学生处和教务处审核。
4. 教务处将以上材料交至学校审批,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将申请表和随附材料归档备案,并通知学院及相关部门。
三、注意事项
1. 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不得超过两年;
2. 学生应如实填写休学原因并提供真实佐证材料;
3. 学生应在休学期满前至学校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复学者,应继续申请休学或申请退学;
4. 本表及须知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