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学生会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1、软界协作能力:根据本人在每次组织活动中的工作情况和与他人协同配合完成工作的情况加以评定。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是否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否遵守学生会的规定和各项检查要求。
2、工作态度: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工作效率是否高。
3、工作能力:要求具备领导、组织和管理能力;个人工作能力较好,对工作力争作到准确、高效。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是否热爱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根据本人在本学期内具体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加以评定。
4、工作业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是否认真完成团委和学会布置的工作;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五、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在全体院学生会成员中排名靠后者,报团总支、学生处建议撤消其职务。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入党的重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